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发布,四川住建领域有这些 二维码
5月11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 《四川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》 其中 住建领域相关内容 详情如下 ↓↓↓ 突出重点领域 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推进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。推进自来水厂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(加压调蓄)设施设备和老旧管道升级改造。加强城市(含县城)地下管网规划建设管理,推进城市燃气老化管网和设施设备更新改造,到2027年,改建城市(县城)供排水、燃气等管道2.1万公里以上。加快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更新建设。因地制宜推进高寒高海拔地区城市供热设施设备更新。开展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绿色低碳智能化改造,加大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与泵站、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、可回收物分拣设备等更新力度,到2027年,改造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老旧破损管网500公里以上,更新改造100个以上污水处理厂的有关设施设备。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施地下管网、桥梁隧道、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。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老旧视频监控设备更新升级。(公安厅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市场监管局,省发展改革委、生态环境厅) 推进老旧电梯等既有建筑设备更新改造。全面开展城镇既有建筑摸底调查,建立城市级建筑节能降碳改造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,有序推进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。结合群众意愿和可安装条件,因地制宜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。对投入使用年限长、配置水平低、运行故障率高的住宅电梯实施安全评估,加快更新(含改造、大修)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、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,到2027年,加装更新(含改造、大修)住宅电梯2.7万部以上。(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市场监管局,省发展改革委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) 推进建筑施工设备更新。引导行业企业按标准更新淘汰使用时间超过 10年、高污染、高能耗、老化磨损严重、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。鼓励建筑业企业及行业租赁企业积极更新购置新能源、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、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。(住房城乡建设厅,省发展改革委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、科技厅、省国资委、省市场监管局) 聚焦主要产品 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 通过政府支持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,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、厨卫等局部“适老化”改造。积极推进建筑室内装修装配化,大力推广应用竹制家具、竹地板等“以竹代塑”产品,鼓励企业打造体验式、沉浸式、互动式消费场景,开展线上推广和引流,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、进社区、进平台。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。持续实施家装消费品换新促销活动,提供更多高品质、个性化、定制化家居产品,满足居民换新家居、改造装修的需求。(省发展改革委、经济和信息化厅、民政厅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商务厅、省市场监管局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 抓住关键环节 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主体。支持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全省性、专业性公司,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,加大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招引力度。构建以龙头企业为引领、回收站点为基础、分拣中心或集散市场为支撑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。支持布局建设一批综合型、专业型绿色分拣中心,川渝毗邻地区探索建设跨省际绿色分拣中心,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“两网融合”。支持各类主体联合打造再生资源交易服务平台,提供再生资源在线交易、分级分类、加工、仓储、物流配送等一站式服务方案。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,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,拓展多元回收渠道。(省发展改革委、生态环境厅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商务厅、省国资委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、省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) 加强标准引领 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积极参与国际、国家标准制定 鼓励省内国家级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共同发力,围绕无人机、北斗导航、信息技术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、消防安全、家居用品等产业,积极参与国际、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,以标准“走出去”带动四川装备、产品技术和服务“走出去”。(省发展改革委、经济和信息化厅、科技厅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市场监管局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、四川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) 加快配套完善地方标准 研究制定工业炉窑、锅炉、砖瓦工业等领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页岩气、中医药类制药工业、化工园区等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。增加循环利用标准供给,加快完善电池级锂产品等碳足迹、能耗限额标准。推动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提升,完善服装、二手车、汽车配件等行业放心舒心消费服务标准。发布绿色低碳高速公路通用技术导则,结合充(换)电基础设施发展情况制定相关地方标准。(省发展改革委、经济和信息化厅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交通运输厅、商务厅、省市场监管局、成都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) 强力推进标准落地落实 加强部门协同联动,强化标准宣讲推介,在认证认可、检验检测、政府采购、招投标等活动中推广应用先进标准。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,加强质量监督和执法,依法查处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。分阶段强制性推动高耗能、高排放和高安全环保风险项目技术改造。推广运用工业产品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评价认证,构建四川省绿色低碳名优特新产品目录。(省市场监管局,省发展改革委、经济和信息化厅、生态环境厅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商务厅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、成都海关) 强化政策保障 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。统筹工业、农业、住建、交通、医疗、教育、文旅等领域专项资金,优化完善政策措施,加大资金投入力度,支持相关重点领域设备更新。出台工业企业技改专项支持政策。持续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,统筹支持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、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。开展省级城市更新示范奖补。落实国家支持政策,省市联动支持汽车、家电领域“以旧换新”,鼓励地方因城施策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。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,实施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。推动实施新一轮财金互动政策,加快重构省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体系,引导撬动各类资本加大投入。加强财会监督,严肃财经纪律,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、全链条、全方位监管,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。(财政厅,省发展改革委、经济和信息化厅、教育厅、生态环境厅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交通运输厅、农业农村厅、商务厅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卫生健康委) 优化金融支持 用好专项再贷款政策。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,引导金融机构提高工商业节能降碳、工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、老旧农机具淘汰更新、交通运输、现代物流、快递等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投放,梳理项目清单和融资需求,推动政银企联合预审,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获得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持。落实中央财政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。(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,省发展改革委、经济和信息化厅、生态环境厅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交通运输厅、农业农村厅) 加强要素保障 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保障,指导市(州)加大存量土地处置力度,通过处置存量土地按核算比例产生计划指标保障项目用地,计划指标确有不足的,年底视全省计划指标结余情况,省级统筹调剂予以保障。对不新增用地、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推行承诺制审批,简化前期审批手续。统筹区域内污水处理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、园林绿化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、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,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,保障合理用地需求。(自然资源厅,住房城乡建设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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